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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梯整改及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7年12月01日      有1284人浏览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世纪大道20号
1.2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已具备开工条件。
施工用水、电:已接至施工场地,场内临时供水供电及施工中所用的水、电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道路:已通。
其他:无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1.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包括的全部施工内容及拆除、钢结构、加固措施、安全文明施工等。
1.4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1.5质量标准:达到《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专业(结构补强)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和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与本招标工程规模相当的同类工程业绩,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本工程采取资格预审的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被授予合同。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招标项目投标,以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先登记时间为准。
3.投标文件
3.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者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本工程投标文件由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包)、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三部分组成,,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
(1)商务标、技术标
(2)资格预审材料
(3)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详见第六章)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8)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
(9)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10)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11)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中附件《资格后审审查标准》。
3.2商务标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3)投标函;
(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总说明、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综合单价分析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暂列金额明细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计日工表、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总价项目进度款支付分解表、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5)企业信用评价材料(以拉萨市住建局公布的为准);
(6)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主要施工人员表;
(7)诚信承诺书。
(8)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包):
(9)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10)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11)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12)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有效的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13)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14)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15)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以上原件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编写材料目录,以便在开标时核查,封套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标段名称、“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包)”等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3.3 报价模式
(1)工程量清单计价,自主报价。
(2)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中标。
(3)选定中标单位后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到甲方办公室(拉萨市柳梧新区世纪大道20号拉萨万裕城售楼部)或(成都市金牛区黄金东一路222号万裕生活广场A座501)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16日18时00分 ,地点为 拉萨市柳梧新区世纪大道20号拉萨万裕城。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递交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证明文件原件并向招标人提交项目经理(建造师)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证件不符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投标将被拒绝。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万裕实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敬丹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世纪大道20号 电 话:13890221293


招 标 人:西藏万裕实业有限公司(成都) 联 系 人:邹经理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黄金东一路222号A座501

电 话:13908082202      邮箱:44833608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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