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宜宾市人民政府以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第147期纪要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2017】6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比选人(项目业主) | 四川新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宜宾市档案局原办公楼加固修缮工程 |
建设地点 | 翠屏区都长街82号 |
实施时间 | 2017年,工期100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概算投资242万元 |
建设资金 | 市级财政资金已落实 |
其他 |
施工1 | 宜宾市档案局原办公楼加固修缮工程施工 |
(1)一般要求: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证,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上述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中选后项目经理需压证施工;②项目其他主要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具有相应专业的上岗证(或执业证书)(上述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项目组所有人员均无在建项目;③省外建筑业企业中选后,按照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要求,须1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的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录省信息一体化平台,如实填报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的项目人员信息;④比选保证金采用A方式提交的比选申请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银行进账回单”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传真、电子邮件或直接递交的方式送至比选人并注明宜宾市档案局原办公楼加固修缮工程施工比选保证金;⑤本项目的比选保证金在中选人确定后不单独退还,统一退还;⑥本项目加固修缮工程(工程费约50万元)须由具有特种工程(限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比选申请人中选后,若具有特种工程(限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不予分包,若中选人不具有特种工程(限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应分包给具有特种工程(限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实施,分包单位须经比选人认可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1)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 www.sczbbx.com )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 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7年08月04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7年08月09日10时3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四川新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沙江支行
账 号:2010920300023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施工1 | E.固定价 | / | 185.36 | 9.26 |
(1) 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7年08月09日10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 www.sczbbx.com )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比 选 人(全称):四川新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宜宾市西郊两路桥苗圃六村4号
邮 编:644000
联 系 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831-2379055
传 真:0831-5137666
电子邮件(E-mail):xyzbhtb@163.com
2017年08月04日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