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五中队营房加固改造工程施工单位选取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8
项目编号: | YBSXES202500414 | 项目名称: | 交管五中队营房加固改造工程 |
业主或委托单位: | 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咨询电话: | 18144281239 |
工期要求(天): | 120 | 选取方式: | 随机抽取 |
项目预算价(元): | 438627.07 | 项目发包价(元): | 425468.26 |
资金来源: | 财政预算资金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是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5-03-29 00: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5-04-01 23:59:59 |
选取开始时间: | 2025-04-02 11:30:00 |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提示:施工单位需同时满足所有资质类别及等级 | ||
资质类别 | 等级 | ||
专业承包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
专业承包类--特种工程 | |||
履约保证金要求: |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向下取整到仟)。 缴纳方式:网银转账、支票、汇票、本票、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 注:出具保函的主体应当是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担保机构等依法成立且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机构,否则将取消中选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收款单位: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开户银行:四川高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硕勋路支行 银行账号:88150120066363433 交款时间: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施工合同签订前。 退款方式:履约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未按合同履约的。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 ||
项目所在地: | 高县 | ||
选取地点: | 高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项目地址: | 高县月江交管五中队 | ||
项目概况: | 根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7.3条,该房屋上部承重结构子单元的安全性等级评定为Csu级,该房屋围护系统承重部分发现异常现象(各层纵墙出现严重的裂缝和变形),故该房屋围护系统子单元的安全性等级评定为Csu级。须对营房进行加固改造,解除房屋危房状态(符合国家现行的规范要求)、食堂屋面改造、安装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建议:意向施工企业报名前,请仔细查看选取公告及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附件资料,核算成本,谨慎报名,若有异议,请及时向业主提出。可自行到现场进行查勘,充分了解项目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地理环境、运输条件等一切因素。)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具体要求为:1.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2.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明(B证)。3.须为施工企业本单位人员。4.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经理(负责人)。 | ||
项目特殊要求: | 一、合同签订 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签订施工合同。 二、验收要求及质量要求 1.该工程质量符合标准:按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2.按照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在项目建设完工后,施工单位通知业主组织验收,若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需按照工程质量要求整改后方可验收结算。 4.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增减工程,否则增加工程不予计算工程款。 5.公司资质需提供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 三、工程缺陷责任服务要求 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自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质保金在履行缺陷责任期后无息退还。 四、农民工工资 民工工资保证金将按照“川人社发〔2021〕24 号、宜人社发〔2021〕28号、宜人社发〔2022〕38号、高人社发〔2022〕6号”等文件执行。 五、付款条件说明 1.本项目工程无预付款; 2.建设过程中可以按项目实施进度申请支付不超过已完成工程量80%的工程进度款。 3.工程竣工结算经审核并将工程移交相关部门,且承包人无相关违约责任,发包人预留审核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缺陷责任期如有返修,返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六、结算说明: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等不可竞争费用根据相关规定按实计取。本项目结算以投资概算表单价金额下降3%进行结算。 | ||
回避情形: | 无回避信息 | ||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 工程量清单、合同模板.zip | ||
注意事项: | 1.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