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西南民族大学武侯校区旧5、旧7号教工宿舍维修加固项目 (项目名称) 维修加固施工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西南民族大学武侯校区旧5、旧7号教工宿舍维修加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民委发【2023】11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西南民族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西南民族大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民委发【2023】11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西南民族大学旧5、旧7号教工宿舍维修加固项目,项目整体改造建筑面积约5321.23㎡,经安全鉴定为C级危房,本次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结构加固、墙体更换、楼板更换、屋面更换、厨房卫生间翻新、管网改造、门窗更换及室内装饰装修等。
2.2 招标范围
(1)按照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完成施工图中所有工作内容;
(2)按照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完成项目清单中所有工作内容;
(3)按照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完成项目配套的总平、水电接入等工作;
(4)完成施工阶段所有内容后,配合完成安全鉴定(B级以上),并通过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5)完成后续质量保证期内的检查与维修。
2.3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4 建设地点:西南民族大学武侯校区。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结构补强)或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专业承包资质;(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有(1)(2)中要求的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19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工程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的房屋建筑类工程施工业绩,业绩含加固施工内容 。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019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同企业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为特种工程专业承包单位。(2)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4月23日 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5月14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西南民族大学
地 址: 成都市双流区航空港开发区大件路文星段168号
邮 编:
联 系 人: 晏老师
电 话: 028-85522936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A座1501-1502、1508-1510号
邮 编:
联 系 人: 贾女士、任先生
电 话: 028-86266522-603/619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年 月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