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房产行政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五城区经济管理权限的意见》(成委发〔2010〕4号),《成都市房屋装修 改造和维修加固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体要求,加强对中心城区房产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帮扶,切实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城乡房屋使用安全,我办制定了对应帮扶制度,现通知如下:
一、帮扶工作内容范围
(一)对《条例》涉及房屋装修、改造管理工作的各区职责职能工作进行指导;
(二)对房屋装修、改造管理工作的工作流程进行指导:
1.申请资料审核、受理、《房屋结构安全批准书》的发放;
2.施工现场结构安全监督检查;
3.审批资料及验收资料的备案。
(三)对装修、改造管理工作中遇到的较难、较大管理项目进行技术指导。
(四)组织、指导房屋使用安全知识培训工作,重点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新知识、新理念、新模式等指导帮扶工作。
(五)对建立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制度进行指导。
(六)对《条例》建立的相应管理机构工作进行指导。
(七)加强对房屋安全鉴定,房屋安全应急检查、评估工作的帮扶指导。
二、帮扶人员安排
人员安排 | 中心城区 | |
第一组 | 组长:李建 成员:陈刚、杨忠、赵思捷。 | 成华 |
金牛 | ||
第二组 | 组长:魏斌 成员:江宇恒、王敏、赖平。 | 青羊 |
高新 | ||
第三组 | 组长:卢鸥 成员:蒋琪、储君、梁凯。 | 武侯 |
锦江 |
注:1、据工作实际情况,可作临时调整,但必须保证及时帮扶。
2、业务咨询:86513178 86513028 政策咨询:86743093
三、帮扶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各组要高度重视帮扶指导工作,把其作为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举措,积极抓好落实,切实提高各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能力。
(二)形成制度,总结完善。各组要加强对相对应房产行政管理部门的经常性指导、帮扶、检查,定期或不定期的听取意见,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各组每年针对各自帮扶情况作出总结,并分析问题,逐步改进,使中心城区房产管理部门切实开展好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保障老百姓住用安全。
(三)树立先进,推广经验。及时归纳和总结中心城区房管部门好的做法和经验,并在市区房管部门加以推广和借鉴,使中心城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均衡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