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1.1本比选项目成都繁星戏剧村项目房屋主体改造结构质量鉴定 ,项目业主为成都传媒文化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本比选项目的比选组织形式为委托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四川名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成都繁星戏剧村项目房屋主体改造结构质量鉴定
2.2 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支路4号;
2.3项目内容及规模:成都繁星戏剧村项目房屋主体改造结构质量安全性鉴定(面积约7822㎡),分为综合大剧场、黑匣子剧场、儿童剧场三大剧场;
2.4技术鉴定服务期:以比选人通知鉴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指定剧场的报告;
2.5比选范围:对成都繁星戏剧村项目房屋主体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技术鉴定;
2.6标段划分:质量鉴定1个标段;
2.7质量目标:达到相关行业规范合格标准。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具有成都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登记证书或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事故)鉴定机构能力确认证书;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1.6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3.3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比选申请,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者,请于2019年06月19日至2019年06 月21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周末及节假日不休),在四川名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锦城大道666号奥克斯广场B座904)持以下资料获取比选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上述资料除介绍信收原件外,其他资料均须验原件收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
4.3比选人 不提供 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6月 25 日10时30分,地点为四川名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锦城大道666号奥克斯广场B座904)。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成都传媒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成华区建设南支路4号东郊记忆园区内
联 系 人:肖女士
电 话:028-83238223
传 真:/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名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城大道666号奥克斯广场B座904
联 系 人:习女士
电 话:028-86156422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