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场镇祥和村精品农业园区土地整理自建安置房质量检测采购项目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董场镇祥和村精品农业园区土地整理自建安置房质量检测采购项目经董场镇专题会会议第四期通过无异议后同意实施。采购人为大邑县董场镇祥和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四川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务地点:大邑县董场镇祥和村
2.2 服务内容:大邑县董场镇祥和村房屋检测,出具房屋质量检测报告;
2.3中标方式:综合评分法(评标专家由业主单位依法组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
3.2治理结构健全,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可提供承诺);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
3.4具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承诺);
3.5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参加招标者请于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5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dyggzyjy.com/)网上报名。报名后,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后,到董场镇政府财务所换取《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在大邑县交易中心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控制价:参照《成都市房屋鉴定行业技术服务收费标准(试行)》规定,结合大邑县市场信息价格,现以2.8元/平方作为招标控制价,检测面积约175000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实际检测报告面积为准)。
4.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保证金实行公对公转账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递交。户名:大邑县董场镇人民政府,开户行:成都农商银行大邑董场分理处;基本账户:02250402012001000087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采购文件递交的截止和开标时间: 2019年5月27日10时30分,地点:大邑县董场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所。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地 址: 大邑县大邑县董场镇祥和村村民委员会
邮 编:611330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 028-88324970
比选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四川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中段沙河壹号2期7栋1606
邮 编:610066
联 系 人:诸先生
电 话:028-88274419
注:本公告,解释权归大邑县董场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所
董场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所
2019年 5月14日
附件: